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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05

    论劳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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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而具有生存的权利——这是人类最根本的权利。因神将人类创造出来,必是让其存在而非灭亡。

    因而,作为个体的人纯粹是为了生存这个最单纯的目的和权利而采取的任何行为都是合乎天道的。

    所以人在谋求生存的过程中,为了获得食物等生存资料,而狩猎;而耕作;而抢劫;而偷盗……都不具有任何善恶层面的判定——因为他所获得的,都是靠他所能而得来的——他并没有伤害任何和他有关的,曾恩惠过他的人或者食物——一切都是他自己所能而得到的。

    然而,当人由于家庭或者地域的因素,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群体之后,每个个体就会将自己的收获与他人分享或者交换。而正如柏拉图所言,每个人都有他所擅长的能力——或擅长耕作;或擅长狩猎;或擅长缝纫;或擅长作战……必然,他们会发现,相比每个个体自己完成所有的事情而言——每个人完成自己效率最高的那部分工作,之后和别人交换而获得所有种类的所需要的生存资料,将是更方便更经济,并且也是获得更多生存资源的方式。

    因此,善耕作的为农夫,为群体提供粮食;善狩猎的为猎人,为群体提供肉食;善织布缝纫的为裁缝,为群体提供衣物;善战者为士兵,为群体提供保护;善歌舞者为优伶,为群体提供娱乐……因此,社会就如是形成,职业亦如是形成。

    在社会中,由于每个人都为他人提供他所能提供的资源;而同时他又获得了社会中其他人为他提供的资源。因此,人与人之间,就建立了最初的依赖关系——而人的行为则因此受到限制。

    假设社会中的某个个体,伤害了另外一个个体。由于那个受害者也为社会中其他人提供了他所擅长的那部分服务——因此,实际上该施害者就侵犯了整个社会所有人基本的生存权利。而由于施害者同时也接受了社会中所有人为其提供的资源——因此,他为每个个体提供了一份服务,同时由于他而使得该个体失去了另一份来自于受害者的服务——因此他并没有完成交换,而只“免费”获得了来自该个体的服务。因此,他已经失去了接受任何人提供的任何服务的资格。

    正因为人在群体中的互相交换所得到的利益,从而失去了为所欲为的权利。也正由于别人施恩于你,因此你也需施恩回报于他人。人在社会中存在享受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利,因此他也存在了回报他人,并且不得伤害他人的义务。因此权利与义务是同时存在的——或者说,是人与人互相交换的产物。

    而由于各人能力不同,因而不同个体所能提供的服务的内容则完全不同。至于这项服务是否为大众所需要,是否愿意为这项服务而以自己的服务来交换,则是个人自己意愿的自由。因此,如果个人能提供非常受欢迎的服务,那他就能很轻易的换取他人所提供的各种其他服务。而如果他所提供的服务不受欢迎,那他则只能换取很少的其他服务。而极端的来说:如果一个人不能提供任何别人需要的服务,那他只能自己完成所有的事情,来满足自己生存的需求。他必须自己打猎或饲养获得肉食,自己种田获得粮食——甚至自己生产农具,以及缝纫……。

    我们上面所讲述的,隐含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个体有权利将自己最擅长的服务内容摆到交换市场上,来接受市场检验,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各类服务,并衡量自己提供服务的价值。因此,在不伤害他人的限制下,个体有自由选择自己职业并提供服务的权利——这一权利,实际上是由人最基本的权利引申而来的。因此,人生而有权以自己喜欢的方式劳动并出售自己的劳动成果——只要你不因此而伤害到他人。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提到一种相对特殊的人,他们出售一种特殊的服务——管理和公共安全。整个社会,由于这类服务的存在,而变的更高效,公平,公正,以及安全。他们提供制订规则的服务,从而限制和识别社会成员对他人的伤害——而鉴定或裁决是否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则也是另一种服务。这类林林总总的服务供应商则组成了我们通常所说的“政府”。

    卢梭认为,政府是受全民共同委托来管理社会的。但从这一角度来说,政府并无提供一个优秀的管理的义务——当然,民众可以选择委托别人——但是他仍然不存在任何义务。因为,我更倾向于认为,是民众通过付出自己的特色服务,来购买政府组成人员提供的管理服务。因此,政府有义务让整个社会变的更有效率,更公平,更公正,并有义务保障每个社会成员不受到伤害——这就是政府用来交换他们成员生存所需资料而必须提供的服务。

    因此,政府并不存在权利,而只存在职责——他们表面所具有的权利,实际上本质是社会中每个个体最基本的生存权引申而来的。因此任何偏离这个基础的行为,将使得他们丧失他们所出售的管理服务的品质,从而导致他们失去获得其他服务的资格和权利。

    在一些时候,政府必须要对某个行业或者从业人员做出限制——因为他们在他们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提供的服务,已经上海了某些社会成员。因此作为管理服务供应商的政府,必须制定一些策略来管理,并防止这些现象的发生。

    因此,“许可证”这个名词,实际上是很荒谬的存在。政府并不具备“批准”的权利——因为人天然就拥有选择自己职业并提供自己擅长或愿意提供的服务的权利——这并不需要政府批准。而政府只能在这些服务已经或将会上海到他人的时候,来限制和制止这些服务,以及服务提供商。

    所以,政府实际上并不存在任何“许可”的权利,而只存在“限制”的权利。而个体在希望提供一项他所愿意提供的服务的时候,并不需要政府的批准和许可,而仅仅要在他将要或已经伤害别人的时候,担心来自政府的限制和制裁。

    而相对现实的,可执行的方式则是:政府具有形式上的批准的权利——个人需要从事某种职业以提供服务的时候,需要到政府申请,由政府核定是否会对他人造成伤害。而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那政府必须接受他的申请并批准。政府的权利则在于:一旦这项服务或者该服务提供商出现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可以对其加以限制,或取消许可。

    而践踏人类生而有之的劳动权的政府,则早以失去了他们兜售管理的权利。


    2008-12-11

    [转载] 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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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虚心 常人不解善恶,不畏因果,决不承认自己有过,更何论改?但古圣贤则不然。今举数例:孔子日:“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又日:“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蘧伯玉为当时之贤人,彼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圣贤尚如此虚心,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
      
    2、慎独 吾等凡有所作所为,起念动心,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无不尽知尽见。若时时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为。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又引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数语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
      
    3、宽厚 造物所忌,曰刻曰巧。圣贤处事,惟宽惟厚。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4、吃亏 古人云:“我不识何等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我不识何等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时有贤人某临终,子孙请遗训,贤人曰:“无他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5、寡言 此事最为紧要。孔子云:“驷不及舌”,可畏哉!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6、不说人过 古人云:“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岂有功夫检点他人。”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上数语,余常不敢忘。
      
    7、不文己过 子夏曰:“小人之过也必文。”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
      
    8、不覆己过 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即须发大惭愧,生大恐惧。发露陈谢,忏悔前愆。万不可顾惜体面,隐忍不言,自诳自欺。
      
    9、闻谤不辩 古人云:“何以息谤?曰:无辩。”又云:“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
      
    10、不嗔 嗔习最不易除。古贤云:“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尽。”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华严经云:“一念嗔心,能开百万障门。”可不畏哉!
     

    2008-10-17

    关于中医的问题,以及其他一些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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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年前,我也是中医的坚决反对者——那时候我读高中,年幼无知识,觉得自己掌握了科学方法,知道了数学、逻辑,以及实验实证方法。于是我很高兴的觉得宇宙掌握在了我手中——至不济,至少那把钥匙,已经掌握在了自己手中,打开宇宙奥秘大门无非就是迟早的事情。

    于是呢,少年僚发癫狂,总觉得任何不符合科学,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东西,都是不科学的——于是是应该反对,是应该让普罗米修斯之火烧尽的——不科学的嘛,必然就是错的,自然应该全部毁掉!

    于是,批林批孔批中医,斗佛斗禅斗老庄……反正怎么都行,因为不科学嘛!

    后来年纪渐渐大了起来,到渐渐对西方科学,尤其是西方科学里的方法论部分深入了下去,忽然有一天,读书读到满脸通红,羞愧到无以附加——我觉得我以前的想法实在是太幼稚了,幼稚到让人发笑。

    话说,我当时读的是什么书呢?大学必修课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中,我读到了一段惊世骇俗的奇文,原文我到有点忘记了,不过逻辑上的大意还记得很清楚:
    为啥形而上学是错误的呢?是因为,形而上学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观点,因此,形而上学是错误的。
    当然,如果大家翻开我提到的那本奇书,我们还可以看到用同样的逻辑证明了其他任何一种哲学的“不科学性”。因为,这是不符合马列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观点,所以当然是错误的嘛!

    我当时在课堂上,读了之后,抚掌大笑,乐不可吱几乎笑瘫。可是笑着笑着,忽然满脸通红,羞愧万分——我在笑别人,实际上到也笑了用了同样逻辑的自己——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东西,就是不科学的,这个逻辑自然是无懈可击的。可是,凭什么说“不科学”就一定是不正确的,就一定要打倒,就一定要放火烧光呢?

    “科学”这个词汇,在现代汉语里,已经多少被神化了,是一种极端正面的,排他的含义。我们从小就被教育,科学的,就必然是好的;不科学、非科学的,自然就是坏的,是需要打倒批臭的。只要什么东西被套上不科学的头衔,那必然就是要挂到耻辱柱上的。可是实际上,英文写做Science的这个“科学”到是个中性又中性的词。

    所谓Science者,是建立在古希腊哲学,尤其是逻辑学和数学基础上的一种用来解释世界的体系。严格说来,现代科学的基础有两个,就是实证和演绎。这两大基石支撑起了整个科学大厦——通过归纳实验事实得到理论,并且通过数学和逻辑对理论进行抽象并演绎,推广出更多的理论,并寻求实验支持。

    Science方法(我现在开始力图避免使用中文的“科学”一词,以来避免其中已经被人习以为常的“正面意义”,归还“科学”的本意)的最基础的地基,就是:
    1、一些最基本的“不证自明”的公理(比如“点”,“加”,“非”,“平行”等基本的定义)。
    2、以公理为基础,以逻辑方法为支撑的演绎法。
    这是所谓数学基础,是Science认为绝对正确的——只要公理是正确的。
    而另一个分支,实证,则是物理学方法——通过大量的实验、观测,来得到一系列实验结果,从而推测可能符合宇宙运行规律的公式——如果这个公式能够继续很好的符合之后的所有实验,则被认为是正确的,并且在这基础之上,通过逻辑演绎,可以推得更多的理论,并接受实验建议,以及指导未来Science的发展。

    诚然,Science方法这个体系是很牛的,也许可能是世界上目前最牛的体系之一:毕竟人家取得的成绩放在那里,谁都抹杀不了。

    但是,请注意一点。Science所取得的成绩,只能证明Science是很成功的,但是,并不能说明:1、Science是必然正确的;2、Science是唯一正确的。这两点,是最重要的问题——当然,我们都承认,Science能够很好的描述宇宙运行的(部分)规律,并且能够近似度很高的在局部预测宇宙万物的发展变化——但是,这并不能说明,任何非Science体系的其他认知体系,不能够正确或者近似的描述宇宙的规律。

    我当时在马哲课上,意识到了自己一直以来的这个巨大的错误,羞愧万分——觉得自己纯粹就是个傻蛋。可是,随着年纪又一点点的大上去,却发现似乎我到也并不是真的那么傻——比我傻的,还习惯于用“科学”和“不科学”来评价事情好坏的人,满中国都是——我没说满世界,是因为我到还知道西方大学都开设基础哲学课程以及方法论课程——当然,我们也开了,开了马哲课,从反面同样也能让我领悟到这个问题。

    于是,这些满中国都是的,被灌输到失去最基本思考能力的傻蛋们,毫不羞愧的,理直气壮的,继续以“不科学”为理由,抨击一切不符合Science方法的东西和理论——作为他们的排头兵实在不太光彩,我想点两个名:方舟子、张功耀。

    当然,我很自豪的承认,儒、释、道、中医是不科学的!这个断论正确的就如同科学信徒承认科学是“不儒家”的,“不道家”的,“不佛学”的一样正确!因此呢,严格来说,方舟子们的第一步论断,是完全正确的。他们用了许多的文字笔墨,证明了中医(以及国学的很多东西)是不Science的——大概让我来证明,我还不用费他们那么多笔墨——某个体系,必然不会符合另外一个体系,这个可以说是“不证自明”的事情,根本无须折腾!
    但是,他们仅仅证明了中医不Science就直接推导出了中医是需要灭绝的,是错误的——这个逻辑过程,到真的的确的非常不Science,非常的不科学——他们连自己信奉的东西都不能坚持,到是挺可笑的。

    于是呢,方舟子们很努力的证明中医不科学——他们做到了——同时呢,却最终发现他们自己也很不科学。

    可是中医从来没有说过自己要Science——中医的理论是阴阳,是五行,是道——而方舟子们却是靠Science吃饭(或者骗饭)的——结果他们却自己违背了科学违背了逻辑,这到实在是个很让人喷饭的事实。

    所以呢,还是中医的归中医,儒家的归儒家,科学的归科学,大家各自发展,互相不要干涉(但是可以互相学习)的为好!

    至于方舟子们,我到是有个建议,建议他们先去好好学学哲学,学学方法论,之后某一天,大概会像我一样,忽然羞的满脸通红,然后豁然开朗。


    2008-10-17

    [转载] 挽救中医,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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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实在是一个不太喜欢转载的人。不过呢,实在是无法忍受,这样的文章竟然发出来也会被douban删掉。所以,这样一来,到引起了我转载的强烈愿望。 

     

    挽救中医,刻不容缓
            原卫生部中医司司长 89岁抗日老战士、老中医 吕炳奎
                     2002年11月15日

    胡 锦 涛总书记:
    现向您报告有关中医药学遭遇到有史以来没有过的灾难的事实。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是一流传了数千年未中断的、至今仍在发挥作用的学科。它又是一活文物,中医药学没有因为它的古老而在现今丧失治病的功能和极高的疗效,因为它是在中国哲学方法指导下创立的学科,具有超时代的内涵所致。说到文物,对文物保护有整旧如旧、原汁原味的要求,这个要求,同样适用于中医药学。现今,卫生部等部委对中医药采取了以现代化的道路去改造它,要对中医药进行创新,这将给中医药的原汁原味彻底破掉,这是个错误的路线。中医药学在现今,不存在创新的问题,而只有继承、发扬和提高之路。原因很简单,中医药学在高等教育上已完全被西医化,继承都已经成为问题,如何去创新?
    建国53年来,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对中医药一直是十分关注和保护的,谁反对和要消灭中医药学,就会给予严厉的批评、直至撤职处分。解放初期,就有对当时卫生部第一副部长、党组书记贺诚和副部长王斌的消灭中医药政策的行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先例(部长是民主人士李德全)。但是,这并未将中、西医在行政管理权上给予分开,使得中医在卫生部内长期受到西医的排斥和压制。可以说,中医被西医统治了53年!因为有了王斌、贺诚被撤职的前车之鉴,反对中医药的势力,采取了打着发展中医药学、弘扬中医药学、中医现代化的旗帜,进行着反对和消灭中医药学的勾当。由于卫生部长期以来均是西医掌权,现今,在消灭中医药学的进程中,已经获得节节胜利。2002年11月6日,中国中医药报刊登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这个纲要将中医药学彻底的破坏了,是西医消灭中医药学的重要证据,也是它蔑视中医药学的一块耻辱牌。
    对西医消灭中医的做法,或者说以西医改造中医的做法,庄子在《应帝篇》中有一很恰当的比喻,其谓:“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中医药与西医药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医学体系,实行中医药现代化,其意就是要中医药西医化,这与倏和忽为浑沌凿七窍异曲同工。
    由于中医药学在中国人心目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是中国人的民族感情的促发剂。当今,中国在世界的影响开始增大,在许多国家政府以及人民也开始承认和接纳中医药学的时刻,中国的卫生行政部门却在做着过去连殖民主义者和汪伪汉奸都未做到的事--消灭中医药学。这不光是广大中医药从业者所不能容忍的,一旦真相大白,全中国人民也是不能容忍的。故针对当今这种打着发展中医药学,中医现代化的旗号,干着消灭中医药学的行为,党中央及中央政府应当顺应中医药界以及中国人民的心声,采取有利于中医药自身发展的行政措施,即将中西医在行政上分开,各自独立管理,真正让中医药学在没有西医干扰的前提下重新获得生机。这对提升中国文化在国人的心目中的地位,以及国人对党和政府的拥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挽救中医药学不被消灭,特提出以下解决办法,望能充分考虑,给予实施,真正以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的生死存亡为基点去挽救中医,也必然会得到中医药界和中国人民的拥戴。
    一。解决办法
    为能使中医药学真正按照自身发展和存在规律弘扬起来,针对现时对中医药学的错误认识和一切以美国医药标准为中药标准的错误做法,防止用中西医结合和中医药现代化为幌子,去消弱和消灭中医,我的建议如下:
    1.建议中央以保护中医药学为由,将卫生部一分为二,设立中医与西医两个在行政等一切方面平等的行政机构,终止建国53年来西医统治中医的行政模式,使中医能够独立管中医,能够和西医平等竞争,相互补充,现今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仍是被西医统治的,故没有起到设立它的应有作用; 并推荐现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司长骆诗文同志负责中医药的领导职务,他是中医药学徒出身,对中医药学有着深厚的感情和知识,并有在中央机关工作的经验,现年57岁,是中医药界不可多得的人才;
    2.为能使分治后的中医药行政部门真正按自身发展规律存在下去,应加强和扩大中医药行政部门的相应权力,与现行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权力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中医药行政部门至少应有以下权力:
    (1)首先将中医药的教育权从教育部移交给新的中医药行政部门;
    (2)由新的中医药行政部门起草有关中医药的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上报人大批准;对以前限制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宣布它不适宜中医药界,只适用于西医药界;
    (3)有确立中医药的研究课题的权力,可与科技部协商,如确立中药自身的符合中医药的鉴定标准,废除以美国医药鉴定标准为中医药的标准的规定和做法;
    (4)中医行政部门有按照中医药学自身发展规律审批中医师职称以及设置临床机构的权力;
    (5)确立中医药和西医药在行政上,医疗上,地位上的平等原则及法律,使它们在为人民治病上获得同等地位;
    3.应在中央或国务院成立一支持中国文化中各个学科发展的小组或委员会,保障包括中医药学在内的各个学科独立发展和存在。如,在此框架下,成立中医药专家委员会,人员由中医药界著名老中医、老药师、和坚决支持中医药学独立发展的行政官员和教授、讲师组成。其负责监督指导和协助中医药行政部门的领导工作,防止偏离中医药发展的正确路线。
    二。现时状况
    经过调查,中医药界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关心中医药存亡的人已不局限于中医药界,如,现代教育报编辑郝光明,年仅28岁,对中医药的处境做了调查,在2001年10月写出了“救救中医吧”的系列报导,对中医药学的失落痛心疾首,虽然文章上有些偏激和不熟悉新中国中医发展的历史,但是,他从此不知去向。
    现将各方面的现实汇报如下:
    1.现今虽已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但其在行政上仍隶属于卫生部,加上其现行司局长以上官员从未对消灭中医药学的行为和法律法规进行过抵制,没有起到促使中医药学独立发展的作用。这是西医统治中医的管理模式所造成的;
    2.现今中医药学的管理权已被各大部委瓜分,如科技部、经贸委、教育部、农业部、药监局、卫生部、商业部、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都有权插手中医药学,造成中医药学在管理上多头而无序,并且大多部委全是不懂中医药学的人在管;
    3.《执业医师法》规定,必须有4年以上医学院校的学历者,方能参加资格考试,而中医药界大量的医师均没有这种学历,基本上是学徒出身,造成大量的中医师失去了行医资格;
    4.取消中药店内的坐堂医师的传统,不顾中国百姓的治病习惯和方便就医,既伤害了百姓的感情,又增加了他们治病的麻烦,也使大量的中药店倒闭,大量中药从业人员流失;
    5.中医师现今就是具备了开设门诊部的资格,也无法申办,全国已停止批准新设置个人门诊部,而且,就是准许设置,其硬件及注册资本也会令人望而却步:门诊部必须大于300平方米,注册资本也不菲;
    6.中医师临床用的自制药是每个中医师都必须掌握的技术,而对中医师自配药的限制,约束了中医师治病的手脚,并且,经常被执法部门随意扣上销售假药的罪名;
    7.将中药定性为农产品,将其种植权放开,由农民自行决定,并不顾中药产地的特点,随意改变具体中药种植的产地,这对中药的药性带来了破坏性的结果,造成中医治病的疗效大降,给患者造成痛苦,也使假药充斥中药市场;
    据国家药监局文件〖国药监市(2001)497号〗中披露,对全国17个中药专业市场的抽检结果,不合格率最高的竟达到95。1%,最少的也有25%,总体看,17 个市场中不合格率在50%以上的有11个,其中超过90%的有6个;
    8.中药饮片是中医治病的主要物质基础,它是经过数千年实践而来的,是中医中非常科学和方便配药的物质基础。现今所推行以颗粒饮片来代替实物饮片的方法,破坏了中医师配药的规律,颗粒饮片的药性远不如实物饮片,况且它还给储药、配药、病人冲服带来了大麻烦。颗粒饮片的强行推广,并将此说成是中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将把中医药破坏至尽;
    注:颗粒饮片:是把中药单味药提取浓缩,然后加入淀粉糊精制成颗粒,分小包装装入塑料袋内,服用时根据处方的各味药的颗粒饮片混合起来冲服。这种剂型同传统中医开处方用中药饮片煎煮成汤药有很大的区别。……并且,这种颗粒的价格比普通中药饮片平均价格高出2~3倍,直接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和公费医疗的支出;由于工艺简单,全国所有中成药厂都能生产;由于把有形的饮片变成了细小的浓缩颗粒,肉眼不能分辨其所用药材的真伪,因此极易被假冒仿制,市场上又很难监管,……因为生产中加了糊精淀粉,且用塑料袋包装,因此又很容易受潮变质,存放期短,占空间大……等等。
    9.在中医药学的教育上,西医化已成为事实,并且中医药学理论被否定,大学里培养出来的学生,已不会用中医的望闻问切方法来诊断疾病了,大多学生毕业后,根本不相信中医,中医药大学的教授对他们的评价是:中医药学的掘墓人。可见中医药学在教育上已到了后继无人的境地了;
    10.中药出口以及对中药的鉴定标准,不按中药自身的标准鉴定,反而以美国的标准,从而从根本上动摇了中药的地位,在客观上否定了中药的药性;
    11.贬低中医药学的学术地位,以及在中医药学教育上的随意性,使中医药学成为一部分人骗医的招牌。如有关部门举办的针灸学习班,时间只有1~3个月,就可以拿到盖有卫生部大章的结业证书,很多学员拿此在国外开起了诊所……,败坏了中医药学的名声;
    12.中西医在行政上的不平等。长期以来中医一直受到西医的统治,在经费上的分配就可以看到,中医的经费只占有很少一部分;中医的人数,1950~1958年时近50万,1978年时只有25万,现今也只有38万,而西医人数则由1930年时的4000人,到现今的200万人,中医药学由于在各个方面都与西医药学不平等,中医已接近被消灭的边缘;
    13.中医院说是中医,实质上仍是以西医治疗手段为主,中医为辅。全国几乎没有一所纯中医医院,中医成了西医的附属品。这还不如韩国,韩国对中西医有明确的规定,即西医不得使用中医方法和中药,中医也不得使用西医方法和西药,这个规定我国是可以借鉴的。
    总之,中医药学在现今的状况,可以说已经被西医消灭了,只是掌握有纯中医技能的中医师们还没有死绝,人还在,但是这些人也都是50岁以上的人了,50岁以下的会纯中医的几乎为零。照此下去,再有10年,中医药学要翻身就难于上青天了。中医药学是中国文化的根基之一,现代西医学是无法与它相比的,如果现在不去纠正对中医药学的错误做法,不断然将中西医在行政管理上分开,还延续现今的管理模式,那么,中医药学将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失落,如果这样,那我们将是中华民族的罪人。
    三。新中国中医药事业的有关历史情况
    1950-1951年间,中央卫生部召开了第一次卫生行政工作会议,这个会议还邀请了汪伪汉奸余云岫参加会议,他在会上发表讲话,提出“中医是封建社会产生的封建医”。卫生部错误地轻信了余云岫的话,把中医的行医资格取消了,全国各地办起了进修学校,把中医集中起来学习西医,来改造中医师。因此,全国的中药店也都关门停业,中医药界一时一片混乱。不久,中央的钱俊瑞同志发现了这个问题,中央政治局对此进行了讨论,毛主席立即撤消了卫生部党组书记兼第一副部长贺诚与副部长王斌的职务,中医药重新开业。
    1953年初,我在南京,时任中共江苏省统战部副部长兼省政协秘书长。当时,中央政治局常委、江苏省委书记柯庆施刚从北京开完政治局会议回来,正值年关。由柯庆施出面在其家里邀请南京的各方面专家学者吃年夜饭(当时的中科院尚在南京,还未迁来北京),在席间,柯庆施传达了中央对卫生部轻视排斥中医的错误,撤销了卫生部党组书记贺诚和副部长王斌的职务。并把我介绍给大家:“咱们新四军中还真藏龙卧虎呢,吕部长是名医出身,叫’中医司令’,那时兵荒马乱,名不副实,现在该归队了,中医的事业让他来搞吧。可以先办一家中医院,并成立一个中医学院。”这样,大家纷纷表示赞成,我也很高兴重操旧业。
    过年后,年初五,省委开会做了正式决定。任命我为江苏省卫生厅厅长兼党组书记。
    我即利用卫生厅原有的中医学习西医的进修学校改为中医师资进修学校,把学员培养为师资,集体编写中医教材,这所学校共培养了二百多名中医药师资,编写出第一套中医药系统教材。这二百多名学员(师资)以后支援到北京40多名,其中大多成为日后北京有名的中医师,有董建华、程莘农、杨甲三、王绵之等,还支援了河北、河南、内蒙等省区的中医院校。中医药学的第一批师资与教材,全是我在南京办起来的。
    1956年,我调任卫生部中医司任司长,此时,李德全部长,徐运北副部长对我的工作非常支持,郭子化副部长具体领导我我日常工作。中医工作在这个时期(大约一年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开始建立中医高等教育院校,由于有南京中医药学师资和中医药学教材的基础,北京中医学院经过半年的调整,进入正规教学。以后,为了团结西医,响应毛主席的中西医结合的指示,中医司又进行了西医学习中医的工作,简称西学中,卫生部的西学中报告是我起草的,毛主席对此有著名的批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整理,提高。”这是中医工作的一个历史性事件。另外,为使西医能学好中医,专门让南京又编写了“中医学概论”,并推向全国使用。后来的全国数十所中医学院,全是我一手推动办起来的。
    中医药学受到毛主席的直接关心,有了很大发展。1962年,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国家经济困难,对各个行业进行了精简,教育系统也同样面临40%的精简。根据精简精神,卫生部教育司提出,全国23所中医学院只留5所,即南京、北京、上海、成都、广州。对此,我心急如焚,多次与教育司协商,得到的结果是留12所。此后,国务院文办在有关教育系统精简大会上(开了40多天),仍宣布中医学院只保留5所。我立即给周恩来总理写信报告,并恳请徐运北副部长亲手交给周总理。徐副部长将信交给周总理时,还将我的意见直接转达给了周总理:“中医学院问题,中医司不同意砍掉10多所!”得到周总理“中医学院问题再考虑”的一句话。在教育系统精简大会总结会上,文办主任林枫宣布:“中医学院不动”,就这样,经过我的力争,中医学院全部保留了下来,只是河南洛阳正骨学院和河北中医学院因省里坚持下马,实际保留下来21所。
    但是,由于中医管理部门一直是在卫生部领导之下即西医领导之下,到了60 年代,卫生部某些领导仍然对党的中医政策阳奉阴违,为此,自1964年9月7日,1965年1月13日,7月12日,我针对卫生部对中医政策的错误做法,连续给毛主席写了三封信,向他直接汇报和反映这些问题,使中医事业又得到了一时的发展。
    文革期间,中医药事业遭到了破坏,文革后,中医药界大减员,由1958年的50多万,锐减到1978年的25万多人,中医药学面临着失落的危险。中西医学术上的偏见,影响到卫生部行政领导,中西医的不平等地位就是这种偏见的状况。虽然在解放后,我们党和政府极为重视中医药学,提出了团结中西医的方针和继承发扬中医药学的政策,把中医药学从绝境中解放出来,旧中国那种“中医饱受欺凌摧残,祖国医药学日趋湮没”的境况得到改变,中医药学得到了新生,中医药事业有了发展。但是,由于学术上存在着严重的偏见,而且根深蒂固,对中医药学的科学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采取鄙视、歧视中医药学的错误态度和把中医药学体系放在医药体系的最低位置的做法,始终没有解决。1980年,经过几年的调查研究,我提出了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都要长期发展长期并存,把三者置于同等的地位,三支力量的方针,可以说在理论上解决了几十年来遗留下来没有解决的问题。三支力量的方针,在1982年衡阳会议上被确立为中国医药发展的方针。会后我即退居二线,当时的部长崔月犁同志虽然竭力支持中医,弘扬中医,对中医药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卫生部对中医药学的偏见和压制,已经无法改变,三支力量的方针没有得到执行。中医被西化的倾向愈来愈严重,虽然此后成立了中医药管理局,但又是主张中医西医化的人在掌权,中医想走按自身发展规律的道路无法实现。而中医药学的教育大权又放到了教育部,也是中医教育走向西医化的一个原因。
    如果现今不去纠正中医西医化和中药现代化的错误做法,不给中医药学独立的行政管理权,那么,不出十年或再长些时间,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中医这个名词永远存在着,中药中的植物、动物、矿物也都存在着,只是会用这些药物的中医师没有了。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再去纠正就为时太晚了,后人将会骂我们这代人是消灭民族文化和民族瑰宝的罪人。中华民族独有的宝库也就形同虚设了。中华民族连自己最值得骄傲的中医药学都保护和继承不了,将无颜面对全人类!我作为新中国中医事业的奠基者和见证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为中医药学的复兴大肆呼吁,希望总书记注意到这一关系到中华民族自尊心,和代表了比现代西医学水平更高的学科--中医学的命运,认真考虑这一有关中医药学生死存亡的建议。
    此致
    一个为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进行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流过血,负过伤的老战士;一个为中医药事业奋斗了大半生的老中医;一个不愿看到中华民族文化科学瑰宝--中医药学失落的中国人寄与厚望的
    敬礼!
    吕炳奎


    2008-10-11

    Aria da Capo da Ca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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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作繁忙,老是开着车到处乱跑。所以老在车里听音乐。

    CD机里塞的是一张Gould 81年弹的歌德堡变奏曲。破车的CD机有个功能,就是不停的循环往复的放里面的碟子。

    于是……当Aria da Capo结束的时候,下一遍的Aria会接踵而来……于是又是一个da Capo……每次到这里就让我觉得浑身难受,总觉得下面要不结束,要不有一个新的开始……可连着来两次实在让人受不了……

    所以在幻想,是不是考虑刻张光盘,把最后那个“再来一次”的Aria删掉,于是这样不停的循环往复,循环往复——大概当年bach同学就是这样给人治疗失眠的把……


    2008-10-05

    独善其身与兼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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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M总是觉得,我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看不惯的地方——当然这是事实——可是她每次说,那你又能改变什么呢?如果你不能改变什么,那你看不惯又有什么意义?
    于是我每次都语塞——不合理的地方固然有,让人失望甚至绝望的地方固然有,可是,就我一个人的力量,又能改变什么呢?

    于是我一直就因为这个很失落。

    结果,最近看《思考中医》,看到一句话(当然,看这个书是另外一件事情,没多大关系,只是因为在这本书里看到而已),一句每个人都知道的话,却豁然开朗: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看到之后,忽然就觉得,古人的智慧实在是太伟大了——大家跟顺口溜一样的在说的话,突然却能点醒一直以来的疑惑。

    说起这句话,到是蒙受了不少的冤屈。因为大多数人,总是刻意或者不自觉的,忘记了这整句话的本意,而拿出其中“独善其身”这四个字来大做文章,并且延伸出了什么“中国人的劣根性”之类的破烂论调——而更可怕的还有一些并不明悟的师辈,更是私下教导子弟学生,要学会“独善其身”保护自己……结果这句话,到成了古人教导大家自私自利的教条而被批驳。

    可这句话,实际上并非如此解释——所谓独善其身,其中的“善”字,并非是“保全”的意思,而是完善,或者说,是悟道,是净化,是修行,是圆满。这个才是自身的追求。

    但是,这整句话,并非类似佛家所说的“小乘”,也不是没有菩提心——独善其身的原因,是因为“穷”!在你穷困潦倒,一介布衣的时候,人微言轻,你完全无法改变什么,更无法来传达什么,来影响什么——这样的时候,与其你冒着被人误解被人歪曲之类的风险,去把你止于至善的理想之道传达给别人,还不如躲进象牙塔,好好修行自身——因为你的社会地位以及影响力决定,你根本无法改变任何东西。
    但是,当你由于机缘巧合,有了社会地位,发“达”了,或者更进一步理解,能将你的思想,理论,行为模式,传“达”给大众了,这个时候,才是你适合“兼善天下”的时候——并非不发菩提心,而是没有神通,渡不了人;有了神通,才可渡普罗大众过苦海。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上一段里,我用了“机缘巧合”这个词,是因为,这个“达”的状态,是可遇不可求的,而并非挖空心思,拼命博取功名,之后再来“兼善”。如果是那样,那原句,就该成了“穷则求达,而后兼善天下”了。这个问题说来,颇有点麻烦,到不如借用佛家里的说法来理解:你要修得阿罗汉正果,非要放下心魔,方可发菩提心成佛——但要成佛这个目的本身,却是你的心魔——这却是最大的矛盾。因此,想要求“达”者,自身都无法“止于至善”,那自然更不用谈什么“兼善天下”了。所以,这个“穷”或者“达”,不是去求来的,而是要看机缘——但是至少我们现在知道了,在什么样的机缘下,我们应该有什么样的态度,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道理,说起来简单,并且似乎人人都能理解,可是,却真是给了我很大的触动,并且解答了我很长久的疑惑。

    所以,写这样一篇短文,记之。


    2008-09-29

    音乐真是贼他妈感官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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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douban,不小心流窜到了那个傻人成堆的古典音乐小组。又看到一大堆不知道是干嘛的帖子。实在没忍住,发了个帖子,全文如下:

    “来来来,都来说说,你为嘛要听古典音乐?
      陶冶情操?
      提高素质?
      还有什么?
      都来说的说的。”

    不晓得过两天是不是会有n多回贴,各自诉说音乐如何激励了他的心灵,如何陶冶了他的情操,没准还会冒出一个听了贝多芬命运之后考上大学的故事……这类SB实在是过多了点。

    然后,我到打算回个贴,大笑三声,大哭三声。


    十一在家,没事可做。弹了会儿钢琴,无奈技术不行,不能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于是打开音响。
    Brahms的第四。

    别和我说他的各种深刻遭遇,各种深刻思想,以及各种情事——这些都没他妈啥用——关键就是,可以随着音浪,一波一波,起起伏伏,随波逐流。

    或者Wagner也可以,或者Mahler也可以。反正,音乐就是个贼他妈感官的东西,不用动脑子听就好了。


    2008-09-14

    一个小事故之后的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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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开车,出了点小事故。

    前天晚上在武东路那里吃完饭,正往回家走。旁边突然窜出一辆停着的车,打算掉头。减速鸣号后,那车也减了速。正打算从外侧绕过之时,那车突然又窜了出来,于是往右一拉方向盘,又是急刹车,结果还是没能避开,车头砰的撞上了那车的左前门,(所幸人都没事)。

    车上下来的两个流氓青年另人发指的表演到也不必多说(在回复里会大概说一点),之后警察来了之后,下的结论到是有点让我不开心:事故现场表明,他车横跨单黄线被撞(因为他掉头自己开出去的),违章行驶;我车车头也在单黄线外(在避让他的时候拉出去的),所以也是违章行驶。因此,对于这个事故,警察的判断是双方都有违章,同等责任,各自修理。

    对于这个判罚,我自然不太开心,不过考虑到能进保,最多明年保费也就涨个十几块钱——相比非要去和他打官司争个谁对谁错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来说,这是个相对好一点的结果——所以我也就认了,自己修理就自己修理把,反正也能进保。当然,内心里我自然是不会觉得自己有任何一点点的责任的——我觉得无非也就是警察掏掏糨糊,简化处理而已。

    不过这两天少许空一点,脑子又开始胡思乱想的务虚起来——想来自己这个事情,在法理上也未必站的住脚。

    中国现在的法律虽然各路大师刻意的鸵鸟式的避免提及来自欧洲的师承关系,但中国法律显然是大陆法系,法典法那是昭然若揭。那既然是法典法,那自然不像是海洋法系那样讲究情面讲究人心,没啥陪审团来听我唠叨他究竟是如何突然窜出来,如何突然减速又加速;也不会有谁来听我解释我出了黄线是因为要避让他——所有的事情,必然是以最后警察观测到的事实为准——那就是我在黄线外,他也在黄线外,两人都有违章,所以两人同等责任。虽然比较难以接受,但是似乎这样来说也有一定道理——除非我能够进一步提出证据(比如给出录象之类),能证明我所说的过程。遗憾的是,我证明不了(虽然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清楚),所以我只能接受这个判决。

    于是,我下决心,以后碰到这类事情,坚决不做任何避让,刹车踩到底,直挺挺的杀上去,这样就不会有任何责任。必然是对方全责了。

    可是我又想,万一对面突然冲出一个车,我违章避让一下,就没事;而不避让,一头撞上去,里面的司机就被撞死了……那万一发生了这样的司机,尽管对方全责,那我又如何自处?我想下半辈子,也必然会心中不安的把——毕竟我有机会避免这样杀一个人的。

    于是我开始向往起海洋法系国家的判例法来了——他们的法律自然无法规定所有的内容(其实我们的也是),但是他们对于任何情况,都可以有一个相对公证的程序,来根据事实判定。而比如我这样为了避让而造成的违章,则可以被同情和原谅——而我则无需要提供一份完全不可能提供的现场录象,而凭借陪审团所做的显而易见的判断,而取得无责的结果。

    并且,我也不必再下“即使撞死人,也要坚持不违章”的无耻决心了。
    所以我开始向往海洋法系国家的法律——比如华盛顿生活的美国、或者苏格拉底生活的希腊那样的法律。

    哦,该死,我怎么提到了苏格拉底这个人,这个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似乎就是被陪审团谋杀的——对于事实我们没有异议——但是对于“谋杀”两字,我却要好好考虑一下。

    苏格拉底在现在看来,当然是一代宗师。但是,他并不融于那个社会——既然海洋法系法理的核心,是维护公序良俗,那么既然陪审团,以及大多数的希腊人认为他必须死,那实际上他的确是违反了法律,必须被判处死刑——无论希腊人是因为愚昧还是因为被蒙蔽——因为从法理上来说,代表希腊人的陪审团,就是法律,就是意志。因此,实际上对于判例法来说,和民众持不同意见者,也就是触犯法律之人。

    而苏格拉底,那个伟大的希腊人,那个充满了智慧,并且明白自己处境的人,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确是触犯了法律的(尽管他自认为是无辜的)——因此,他拒绝了实际上是他的陪审团法外开恩给他的逃脱机会,接受了法律的制裁——勇敢的去死。

    那么这样来说,判例法,必须施行在一个很理想的国度——民众拥有很好的理性,以及很高的智慧,他们能够独立而不盲从的思考问题的能力,并且愿意付出实践。在人类历史中,最接近这样条件的人群必然是古希腊人——然而他们杀了苏格拉底。而另一个对极的一群无知的被化身耶和华的撒旦所蛊惑的日尔曼人,则杀了哥白尼、布鲁诺等等一大批人。

    于是,这些沉甸甸又血淋淋的名字,让我背负上了比开车撞了个把人更沉重的心灵枷锁——以当代中国人的精神现状和素质,恐怕实行起判例法来,绝对要比中世纪的日尔曼人要恐怖百倍——别的不用说,从最近那几起著名事件来看(比如什么“乱睡门”,“***门”,“刘翔事件”……)就能知道中国民众的理性和判断力,实在是过于不适合判例法。

    事实上,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似乎没有任何一种法律是适合的: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建立的最根本的基石已经被破坏了(如同我罗嗦过很多次的一样):代表公序良俗的最根本的道德,以及作为道德的指导和基础的民众共同的信仰,已经在中国消失了。因此实际上这个问题,是一个不可解问题,只有留给上帝或者时间(很长的时间)去解决了。

    至于我以后究竟应该如何开车,我还没想好——我需要上帝给我答案。

    于是,我幻想我这样去逼迫上帝:亲爱的上帝,你能告诉我,怎样才能在中国重新建立一个被广大民众接受的,能指导公民道德和生活,最终能够建立完善法律的信仰么?

    上帝皱眉,说:这个太难了,我们换个问题可以么?

    我说:那你让中国男足拿世界杯把。

    于是,上帝就这样解决了中国人民的困境。


    2008-07-20

    买了新桌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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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天气炎热,所以为了能够吃饭的时候也能吹上强劲的空调,就把饭桌搬到了客厅里。于是,饭桌成了我最喜欢呆着的一个地方——干活喝茶喝咖啡吃饭都用。

    为了保持长时间的审美不疲劳,昨天MM陪我去买了几块新的桌布,于是家里现在可以彻底的翻新各种花样:

    共有:
    底布:一块棉制白色的,一块亚麻灰绿色的,一块橙色小的(也可以用来竖着铺在上面),另外还买了一块黑色的质地很好的床单,找裁缝裁成了两块。

    长条型橙色桌布两块,185x40,图片上用的就是其中一条。
    另外,黑色床单除了两块大的底布,还裁出两条40x245的长条桌布——加大床单就是牛啊!
    还有一块100x100的也是橙色的桌布,斜着铺在白色或者黑色上都很漂亮。

    另外还很骚包的买了4个深红色的餐布,6个茶杯垫——也是布的,很漂亮。
    更orz的是,竟然还有卖同样也是ESPRIT的——花瓶……买了一个,花纹跟我的一个小枕头一个样子……在里面插了朵百合。

    于是我就很orz的天天换桌布玩,家里到是常看常新了……

    这是铺了其中一块的样子……

     

    我就是这样干活的……


    2008-06-18

    恩...自己做个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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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本blog不发菜了……菜都发到channelfood.blogbus.com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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